司马迁在其《货殖列传》中说过:“富者,人之情性,所不学而俱欲者。”但是,“本富为上,末富次之,奸富最下” 他所谓的。“本富”,指经营农业等根本事业致富;“末富”,指工商等业致富。“奸富”,指“弄法作奸而富”;显然,这是最卑劣的。
《货殖列传》中记载:范蠡助越王勾践灭吴后,“乘扁舟浮于江湖”,到齐国,又至陶地,经营产业,积居货物。他善抓机遇,会用能人,迅速发了大财。但十九年中他三次赚到千金,又三次统统分给穷亲戚、穷朋友。所以,他是“富而行其德者”。还有宣曲任氏,秦亡时,别人争夺金玉,他们却囤积粮食,后米价大涨,因而富贵。但任氏生活十分节俭,并亲自耕田畜牧。而且还与家人相约:为避糜费,非自家种的养的,不穿不食;公役不完,不得吃酒吃肉。乃成为乡里表率。
司马迁认为,节俭与勤劳,是生财正道。但也得志诚专一,出奇制胜。沿街叫售是男子的贱业,而雍乐由此而富;引车卖浆是小生意,而张氏赚了千万;磨刀是简单技艺,而郅氏因此过上了豪华生活;卖羊肚是微薄买卖,而浊氏却有了成队车马;皆为明证。
司马迁所记所言,今天的我们,不是很值得深思吗?
论证提示:
1、可以论证:正当富贵,无可厚非,弄法作奸而富,卑劣可耻。
2、可以论证:富贵者施益于人,节俭克己,方可获得崇敬。
3、可以论证:不畏贫贱与微薄,精心经营,行行皆能致富。